江彰大道北段给水类(PVC-O管材、管件)生产性物资比选公告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江油市天一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有关管理制度,对江彰大道北段给水类(PVC-O管材、管件)生产性物资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供货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简介:

1.采购项目:给水类(PVC-O管材、管件)生产性物资采购;

2.投标报价方式:以产品单价投报,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予以结算;

3.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向招标人缴纳比选保证金壹万元整(拒收现金),并必须保证在开标前到账(比选人账户名称:江油市天一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行江油明月新城支行。比选人开户账号:2308012209100013746)。比选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供货合同时交纳叁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本地以转账、外地以汇款方式交至:比选人账户名称:江油市天一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行江油明月新城支行。比选人开户账号:2308012209100013746)。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其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生产厂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CJ/T 445-2014/ISO 16422:2006《给水用抗冲抗压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及连接件》及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产品制造商技术说明书或宣传彩页,产品具备采购人要求的功能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4.有良好的产品售后服务及供货周期承诺;

5.比选申请人须据实报价,所报的每种规格型号材料设备的价格要与价值一致;

6.比选人将有可能对比选申请人组织现场考察,若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代理商

1.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代理产品生产管材的原料应是以PVC树脂为主,其中可加入为达到标准CJ/T 445-2014/ISO 16422:2006《给水用抗冲抗压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及连接件》要求的管材和管件所必需的添加剂。所有添加剂应分散均匀。根据GB/T 3401-2007《用毛细管粘度计测定聚氯乙烯树脂稀溶液的黏度》检查时,PVC树脂的K值应大于64。当根据GB/T 1633-2000《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VST)的测定》 测试时,该混配料的维卡软化温度不小于80及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3.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4.有良好的产品售后服务及供货周期承诺;

5.比选申请人须据实报价,所报的每种规格型号材料设备的价格与价值一致;

6.比选人将有可能对比选申请人组织现场考察,若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质保金退还: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方。

(四)其他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如经使用单位确认确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立即终止供货合同。

2.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样件,供比选人评审时参考。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比选申请人计算,以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比选申请人。

五、比选资料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江油星乙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305室投标报名及购买比选资料。

2.比选资料费500.00元,售后不退。

3.比选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3.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4.非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查验原件,复印件盖鲜章一套)

3.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3.6. 比选申请人投标确认书(格式自拟)。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14时(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江油星乙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305室。

(三)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四)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油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应答方参加。

七、比选地点:江油农投集团办公楼1楼会议室。

八、本招标信息在农投集团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比选人:江油市天一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油市诗城路东段(三合国土所)

江油星乙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邮  编:6217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16-3277898